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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湿地公园违建到文物遗址破坏,河南 210 人因生态问题 “丢官”

发布时间:2025-06-14 17:02:20来源:
6 月 13 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消息,河南省委、省政府通报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的追责问责情况。
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12 月 22 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情况,同时移交了 5 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追责问责。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移交的 5 起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了追责问责调查。
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河南对 16 个责任单位、210 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在这 210 名党员干部中,有 97 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3 人被诫勉谈话,70 人采取了其他方式的追责问责。从干部级别来看,厅级干部有 9 人,县处级干部 71 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 110 人,国有企业人员及其他人员 20 人,目前所有责任人均已追责问责到位。
在具体的案例中,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在 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8 月期间,未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手续,违规建成好阳河湿地公园,违法占用耕地 491 亩,其中包括永久基本农田 14 亩,还未经许可取用黄河水 25 万立方米,并在好阳河入黄河口处违规修筑土坝围堤,阻断黄河与好阳河连通,影响行洪安全。基于此,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这 2 个单位被责令检查处理;15 名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时任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刘文祥受到批评教育处理,时任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刚被责令检查处理,时任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张光辉被诫勉处理,时任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于春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王晓东、荆栓民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新乡市存在违规挖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和文物遗址的问题。例如,卫辉市矿山主管部门违规将长达 651 米的赵长城遗址唐庄 2 段划入采矿范围,致使部分赵长城遗址遭到破坏;原新乡平原同力水泥公司、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三车间、春江集团二车间及五车间等企业在违规采矿过程中,也对赵长城唐庄 1 段和赵长城常村 1 段造成了破坏。2021 年以来,辉县市瑞祥机制砂有限公司、金砂源建材有限公司等制砂企业未获采砂许可,长期非法采砂,在河道内形成 3 个巨大采坑,在新乡市划定禁采区后,仍持续违规开采,严重破坏河床生态环境,并影响行洪安全。此外,卫辉市相关单位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推进道路项目建设,违规占地、违规开挖石灰岩。针对这些不同问题,相关部门分别作出处理。对于违规采石破坏赵长城遗址问题,辉县市委、市政府和卫辉市委、市政府分别被责令检查处理,35 名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包括时任卫辉市政府市长、市委书记梁常运被责令检查处理,时任卫辉市政府市长范士富、时任新乡市文旅局局长褚原新、时任新乡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韩喜国被诫勉处理等。对于石门河河道违规挖砂问题,辉县市委、市政府和辉县市洪洲乡党委、政府被责令检查处理,14 名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对于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卫辉市委、市政府和卫辉市太公镇党委、政府被责令检查处理,3 名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
此次河南对生态环境问题相关责任人的严肃问责,彰显了其守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后续河南也将继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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